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远离非法证券活动,揭穿骗术真面目

                            


 

一、什么是非法证券活动?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或批准,从事依法应由法定机关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交易等行为。这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两大类:一是非法发行股票,是指未经证监会核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二是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从事上述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司或个人,往往通过广告、广播、传真、信函、电话、投资发布会、投资说明会、互联网、传销等方式,诱骗投资者上当受骗,购买未上市公司原始股、股权证或加入证券投资咨询会员等。特别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投资者向非法机构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属于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非法证券活动中常用哪些骗术?


近年来,中介机构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经常采取“钓鱼式”电话传销方式,借用股权投资、海外上市等诱惑性极强的名目,采取“拉、抬、吊、压”等传销骗术,加之操作手段的“系统化”、“专业化”和“团队化”,步步紧逼,试图瓦解投资者心理防线。


1、电话传销先“拉”家常,套近乎,打消戒备心理。


中介机构通过不法手段获得投资者个人信息后,令其业务员以投资顾问的身份,向投资者及其家人询问其家庭理财状况、收益情况和疑难之处,以“免费”提供个股分析、潜力个股参考和市场研判信息等“专家级”投资咨询服务的名义,和投资者“拉”家常,套近乎。中介机构借此手段在打消投资者的戒备心理,骗取信任的同时,收集了大量投资者个人信息,包括更详细的联系方式、股市操作情况等个人详细资料,以便悄悄布开骗局。


2、“抬”高身价、制造神秘感,提高投资者信任度。


在使用大量赞美之词满足投资者虚荣心的同时,投资顾问常会引用证券专业词汇、海外企业上市股权投资成功案例、中介机构成功操作案例,塑造中介机构与业务员的“专业”形象,采取情境假设方式激发投资者参与股权投资获取翻倍暴利的幻想,谎称若不上市就“回购”以打消投资者顾虑。中介公司通过“抬”高投资者、“抬”高自身、“抬”高股权投资预期等手段,逐步将投资者引诱至陷阱边缘。


3、以超额利润“吊”起投资者欲望。


中介公司结合国内市场投资品种较贫乏和个别海外股权投资(携程、百度等国内公司在美国Nasdaq上市)获取300%-500%收益率的事例,标榜其所推销的投资项目优良,很快就将通过海外上市赢得巨大的发展空间,对投资者动之以“利”,甚至考虑放水(如降低最低认购数量或成交价格),以增强客户的认可及信任。中介机构所描绘的美妙前景,将投资者的胃口“吊”起来。


4、制造“压”力,营造稍纵即逝的假象以促成交易。


在部分投资者因为某种缘故正在动摇之时,中介机构便使出“压”的招数,制造紧张气氛,编造“所剩余股不多”、“海外市场对股东数量有要求”、“很多客户都在抢购”、“优惠政策截至本周”等假象,有意营造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的紧张气氛,殷切告知投资者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如不当机立断把握机会,将错过重大投资翻倍机会,以便促成最终交易。终于,有的投资者抵挡不住诱惑,义无反顾地打开自己的钱包。


广大投资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充分认识中介机构的操作伎俩,防止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