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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更名的公告


2020年4月22日,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并成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和更名后,主体资格不变、各项业务资质持续有效,原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名义承接的各项业务、签署的各类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均继续有效,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附件: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变更企业名称的公告